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20〕30号)、《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2017〕39号)、《登封市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网点管理办法》(登粮字〔2017〕58号)和《登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新增全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请示》(登粮字〔2020〕2号)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市在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经登封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我市在市区(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新增5个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供应网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开透明、企业自愿的原则,现就新增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网点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经营业绩和信誉良好,近日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门面租赁合同或产权等证件齐全。营业面积在40㎡以上,主营粮食,正常营业人员2人以上,粮食日供应能力应在15吨以上。
3、所有申报的应急供应保障网点均应在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辖区内。
4、店面整洁卫生,证、照、牌悬挂规范,商品分类陈列、堆放整齐、明码标价。
5、购进粮食商品时有正规销售发票,有粮食购销台帐,保留粮食供货者及粮食质量认可的有效件证,使用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计量标准。
6、建立不合格粮食产品退市制度和可追溯制度,经营的粮食食品必须是取得“QS”论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7、店内要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各项制度、便民服务措施上墙公布,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有关要求。
8、建立粮食购销质量可追溯制度和经营台账,并按要求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报送粮食购销基本数据。
二、申报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4月18日
2、报名地点:登封市颍河路中禾商务广场A座5楼516室(登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3、咨询电话:56512370
(二)报名提供材料(提供原件,存档复印件)
1、登封市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网点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复印件;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租赁协议或产权证复印件;6、征信报告;7、2019年度财务报表;8、2019年度完税证明。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