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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吴福民、副市长徐建林深入各乡镇区突击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整顿工作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  时间:2007-01-08 09:49:00  

2007年1月7日,市长吴福民、副市长徐建林带领市煤炭、安监、监察、国土、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先后深入大冶镇、宣化镇、徐庄乡、告成镇、白坪乡、大金店镇、石道乡、君召乡等8个乡镇区突击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整顿工作。

检查中发现,绝大部门乡镇的煤矿企业都能按照1月5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停止技改、维修或生产,组织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深入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整改隐患;对无证非煤矿山都采取了有力措施予以彻底取缔。但仍有告成镇水峪村一无证非法独眼铝石井,在乡镇政府对其实施强制关闭取缔时,态度蛮横,谩骂甚至殴打工作人员,性质非常严重,影响极其恶劣。鉴于该矿的违法违规事实,吴市长当场责令市公安部门对该矿负责人依法实施治安拘留,监察局立案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在君召乡郑宇煤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矿置市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擅自撬锁,违规组织工人下井作业,造成了恶劣影响,针对该矿的违规事实,吴市长当场责令市公安部门对该矿负责人依法实施了治安拘留。

检查中,吴市长特别强调:一是对于证照齐全、正常生产的煤矿,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开采的,存在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实施停产整顿,春节前严禁恢复生产。发现擅自恢复生产的,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立即实施治安拘留。二是已经批准技改的矿井,必须停止技改一周,不按要求停止技改或边生产边技改的,市煤炭、安监等部门要立即锁井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无限期停止技改,并给予经济重罚。发现乡镇驻矿人员擅自脱岗的,对乡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驻矿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追究驻矿人员责任。三是技改方案没有审批的矿井,擅自撬锁违规技改、维修或生产的,由公安部门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立即实施治安拘留,按照国务院446号令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市煤炭、安监等部门给予经济重罚。发现乡镇驻矿人员擅自脱岗的,对乡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驻矿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追究驻矿人员责任。四是发现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或以打水井名义非法开采煤炭的,立即责令乡镇政府予以彻底取缔并向市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按照国务院446号令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失职、渎职责任。五是对于无证非煤矿山,独眼井生产,铝石井、水井穿越煤层私自挖煤的,乡镇政府必须按照“销毁井架、炸毁井筒、切断电源、拆除生产设施、恢复地貌”的标准立即予以取缔,违法采矿、探矿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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