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的以下七类违规行为:
(一)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二)违法设定罚款,类案不同罚,以罚增收等乱罚款行为。
(三)行政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运动式检查等乱检查行为。
(四)没有依据实施查封,违反法定程序查封,将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据为己有等乱查封行为。
(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六)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七)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二、线索受理方式
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
1.电话举报:拨打监督热线0371-629050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30-18:00。
2.网络举报:发送邮件至dfsfxzjd@163.com,邮件标题注明“违规执法线索”。
3.信函举报:邮寄至登封市嵩阳路323号登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
4.现场提交:前往登封市司法局403房间。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七类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二)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名,并提供反映人的有效联系方式。问题线索应当准确、详细,包括所反映问题的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信息。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严格予以保障。
(三)线索反映人应当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反映问题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转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对重大问题线索予以重点督办。
感谢社会各界对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登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