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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阳办四个结合推进“三资”管理工作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  时间:2009-08-11 19:14:00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学习培训与深入开展工作相结合。把好学习培训关,根据各阶段工作要求组织各居委会(村)负责人、会计人员用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把握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学习培训促进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把握原则,突出重点,将清查核实与维护信访稳定相结合。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和时间,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程序,以维护稳定为前提,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畅通信访渠道,认真扎实开展清查工作,杜绝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信访事件发生,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认真清理,细致盘点,将严格程序与“四议两公开”制度相结合。在清理登记过程中,认真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把“4+2”工作制度运用到清理工作的全过程,对现有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进行实地盘点、计量,核查。四是整理资料,加强核查,将基础性工作与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清理协议,规范合同,对上报的“三资”报表进行审阅、核查,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并对清理规范的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推动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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