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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17年登封市残疾人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7-05-09 19:21:00  

5月9日上午,我市在嵩阳办会议室召开2017年登封市残疾人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残联副理事长孙丰华简要介绍了我市残联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并答记者问。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郑州日报、郑州晚报、登封广播电视台、登封政府网、登封时讯等。

答记者问情况如下:

一、为什么要办理残疾人证?办理残疾证有哪些好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经国家批准的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其效用主要体现在:

(1)证明残疾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凭证;

(2)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3)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二、 残疾证都有哪些类别?我市目前办理残疾证的多少?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身有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不能发给残疾人证。

残疾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有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这六种类型。级别中一级最为严重,四级为最轻微的类型。

登封市从2009年更换二代证至今,共办理22852件。

三、如何办理残疾人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答:残疾人证是残疾人残疾身份的唯一合法证明,是残疾人享受各项服务和国家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需七步完成:

1、申请:办证的申请人均需持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身份证号码需为18位)及二寸免冠照片3张,必须由本人到残联便民服务大厅提出办证申请。(注:①精神残疾需带本人病历;②言语残疾3岁以下不定残)

2、受理:市残联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且符合残疾标准的申请人予以填写申请表,及评定表一式二份等相关信息。

3、残疾评定:办证工作人员对于残疾类别等级特征明显的申请人,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对于残疾类别等级特征不明显的由残联指定的医疗机构(登封市人民医院、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郑州市儿童医院)鉴定并填写评定表。(注:鉴定机构鉴定完毕后需把残疾鉴定表及身份证复印件1张送回残联便民服务大厅)

4、初审:市残联根据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符合残疾标准者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信息虚假或专门医疗机构做出的不符合残疾标准的都予以退回。

5、审核批准:办证工作人员将办证人申请残疾评定结果及初审意见报上级残联审核。上级残联对符合标准者予以批准,不符合标准者予以退回。

6、打印、盖章:待上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残疾人证》,加盖市残联办证专用章、理事长签章后送郑州市残联加盖公章和钢印。

7、领证:残疾鉴定表提交15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单到市残联便民服务大厅领取《残疾人证》。

 四、享受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需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答:申请条件: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和精神、智力三级的残疾人。

2、具有登封市户籍的残疾人。

3、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的重度残疾人不在享受特殊生活补贴。

4、补贴标准:农业每人每月补贴256元;非农业每人每月补贴550元。

备注:补贴标准按照每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贴

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无法定监护人且自己不能表达意愿的补贴对象,可由村(社区)代为提出申请,并填写《郑州市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时,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城乡低保证(已享受城乡低保人员提供);

5.农村五保供养证(已享受五保供养人员提供)。

(2)初审。村(社区)自收到书面申请完成初审后,将申报审批资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村(社区)报送的申报审批材料完成审核工作后,并将审核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市、区)残联审批。

五、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需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具有登封市户籍的残疾人

3、持有低保证(不包含五保户)对象范围的各类残疾人

4、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120元

备注:补贴资金由民政局发放。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2、具有登封市户籍的残疾人

3、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备注:补贴资金由民政局发放。

“两项补贴”申请流程:1、提出自愿申请。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代理人可代为办理申请事宜,并如实填写《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和《河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其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

2、逐级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通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对初审合格的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县级残联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书面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确定救助对象县级残联复核。县级残联收到初审材料后要及时复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对复核合格的材料,县级残联要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对复核不合格的材料,县级残联要书面通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安置救助对象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县级民政部门要在收到复核申报材料后通过低保信息系统进行审定,对审定合格的材料,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对审定不合格的材料,书面通知县级残联并告知原因。对审定合格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残联制定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5、定期公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残联组织要按照权力清单制度要求,向社会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须知、制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图等,每年第一季度在相关村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公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公示内容要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公示与残疾人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补贴对象要及时进行调查审核。

6、补贴发放对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7、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动态管理,防止重、漏、错现象发生。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六、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对象、项目、标准有哪些?如何申请?

答:(1)补贴对象凡拥有登封市户籍,经有相应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符合康复训练条件,或经辅助器具定点机构筛查、评估符合适配条件的0-14周岁耳聋、智障、脑瘫、孤独症、肢体和精神残疾儿童。凡申请康复训练补贴的各类残疾儿童,必须在经过公开招标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做康复训练,否则不予补贴。

(2)补贴项目及标准

符合多项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个救助项目(辅助器具适配项目补贴除外),各类残疾儿童补贴最高按下列标准执行:

1、为聋儿提供专业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2000元。

2、为智障儿童提供专业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2000元。

3、为孤独症儿童提供专业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2000元。

4、为脑瘫儿童提供专业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2000元。

5、为肢体残疾儿童提供术后康复训练,每人每年6000元。

6、为精神残疾儿童提供服药或住院补贴,服药每人每年1200元;住院每人每年4000元。

7、为参加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聋儿助听器和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可任选一种),每人1000元(若辅助器具购置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补贴)。

(3)申请流程:

1、提出书面申请。救助对象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救助对象的本市户口本、有相应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7-14周岁残疾儿童相关类别的残疾人证等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入户调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应当入户调查,确定所需康复救助属实后,填写《郑州市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关材料一同上报街道、乡(镇)残联。街道、乡(镇)残联审核后,报市残联。

3、市残联备案。市残联对街道、乡(镇)残联上报的拟享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进行登记汇总,建立个人档案,组织申报对象到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评估并最终确定救助对象,同时报郑州市残联备案。

4、确定康复对象。康复对象自主选择相关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治疗。一旦选定康复机构,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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