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市民守则可概括为“六要十不准”
六 要
要热爱祖国,建设登封,各项规则,自觉遵守 ;
要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言行文明,自尊自重 ;
要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优生优育,拥军优属 ;
要尊师重教,敬老爱幼,相信科学,移风易俗 ;
要讲究卫生,美化环境,义务植树,爱护花木 ;
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德,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十不准
不准粗言秽语,相骂吵架 ;
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 ;
不准乱闯红灯,妨碍交通 ;
不准乱停乱放,挤占道路 ;
不准乱设摊点,占道经营 ;
不准乱搭乱建,影响市容 ;
不准乱倒垃圾,乱堆杂物 ;
不准乱贴乱画,私设广告 ;
不准侵占绿地,损坏绿地 ;
不准擅自挖掘,破坏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