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全面调查、科学论证,划定登封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登封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0882.88公顷,涉及唐庄镇、告成镇、东华镇、大金店镇、白坪镇、徐庄镇、大冶镇、颍阳镇、君召乡、少林街道、嵩阳街道、中岳街道、石道乡、宣化镇共14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登封市水利局查询。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郜文江 16638168566
附件 1、登封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登封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