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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2025年第一批电子警察启用公告
来源:登封市公安局  时间:2025-08-19 16:13:25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登封市2025年第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于2025年8月25日正式启用。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序号

设备位置

抓拍违法行为

1

G343国道900km+218m(雅山)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2

G343国道900km+210m(雅山)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3

G343国道913km+264m(告成大桥)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4

G343国道919km+676m(石桥)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5

G343国道946km+530m(胥店)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6

G343国道938km+475m(石道)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7

S317省道387km+050m(密登交界)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8

S317省道387km+050m(密登交界)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9

S317省道398km+630m(槐树坪)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10

S317省道413km+228m(园艺场)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11

S317省道428km+900m(少林寺)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12

S317省道428km+950m(少林寺)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13

S235省道111km+198m(塔水磨)北向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14

S235省道123km+125m(唐庄站)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15

S235省道123km+175m(唐庄站)北向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16

S235省道145km+610m(禹登交界)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17

S235省道145km+650m(禹登交界)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18

S234省道211Km+015m(送表)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19

S234省道211Km+045m(送表)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20

X051县道002km+058m(文村小学)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21

X051县道002km+009m(文村小学)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22

X056县道019km+660m(白沙水库)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23

汉武路与颍河路交叉口北口

闯红灯

24

汉武路与汉阙路交叉口北口

闯红灯

25

汉武路与地中路交叉口北口

闯红灯

26

汉武路与地中路交叉口

闯红灯

27

环嵩山旅游公路(翠秀路至福佑路)

不按规定停车

28

少室路(少林大道至石淙路)

不按规定停车

29

汉武路(登告线至颍河路)

不按规定停车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登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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