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卢店镇于2022年撤镇设街道,正式成为卢店街道办事处,由于卢店镇成为办事处后,一直未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市拟向河南省政府提交《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现将《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8月17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
登封市财政局 王宇光 18595616391
登封市税务局 高 翔 17838393500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dfstzz@26.com)提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