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登封市委办公室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登封市嵩阳街道工作委员会、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登办文【2024】3号),撤销登封市嵩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2410185MB1K13813J)、登封市嵩阳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登封市嵩阳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登封市嵩阳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12410185MB1K137922)、登封市嵩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12410185MB1K13864T)、登封市嵩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2410185MB1K13872M)、登封市嵩阳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2410185MB1K13821D)等五个事业单位。即日起以上事业单位注销。
特此公告。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