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粮食执法大队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登封市粮食执法大队注销后,由登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登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