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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盘活及接受委托全市闲置办公用房租赁工作的公示
来源:登封市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时间:2024-03-12 16:55:19  

依据《登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门市房)对外出租委托第三方实施方案》(登用房〔2017〕号)和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委托管理协议书》,登封市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依法对自有资产及受托闲置办公用房进行托管租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托管租赁期限:三年(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4月1日)。

二、委托代管内容:按照《房屋委托管理协议书》规定,甲方为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乙方为登封市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管内容如下:

1.乙方代甲方对外招租,包含房屋的推荐、带看、签订租赁合同事宜(租户的出租合同由乙方与租户签订)。

2.受托代管资产部分,乙方与租户签订租赁协议前,应将租金、用途、期限等情况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与租户签订协议,租赁协议向甲方备案。

3.甲方对委托房屋进行监管,甲方每个月15日前对房屋出租情况及房屋状况进行定期核查,随时进行不定期抽查。

4.乙方负责完成租户入住、租金催缴、退租交接等手续。

5.乙方对外出租期到期后,乙方应查验清理退租房屋。

6.乙方在管理房屋时应对每个房间建立工作台账,保证账目清晰,列出明细报表。每个月30日前把所有收款收据交到甲方。并对房屋出租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三、具体房源和实施办法:届时以招租公告为准,公开招租,分段划片按批次、按区域实施。

四、本公司依法按相关规定和委托权限进行租赁和日常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13939097321

联系人:何先生

地址:登封市嵩阳街道嵩阳路220号

                 


登封市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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