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8月16日,我市收到上级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2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指标额度的预通知》(豫财农综[2023]22号)文件要求,共下达我市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02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文件要求,经中共登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批准情况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0371-62882306 12317
登封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