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以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规划概要: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分为北区和南区,其中北区东至S237省道(振兴路),北至郑少洛高速,西至焦河,南至寺里河;南区东至S325省道,北至登白线,西至石淙河,南至G343国道。开发区合围范围共16.6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共14.68平方公里,北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8.24平方公里,南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44平方公里。规划主导产业为无机非金属材料、装备制造和新型建材。规划年限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总体上,《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与上位规划相协调,区位及产业优势明显,功能定位明确,空间结构布局基本合理,不触碰生态红线;水资源、土地资源等基本可承载开发区发展需求,不突破资源利用上线;在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区域性综合治理的情况下,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可以支撑园区建设,规划实施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不存在较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公众支持率较高。
评价认为,在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优化调整建议及减缓对策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总体可行。
三、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0371-85507286
通讯地址: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建设路13号
四、承担本次规划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0371-63717529
邮箱:hnshdhbkj@163.com
五、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VJ2MlTkwRt1v7I7nEqZcQ 提取码:a6rp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规划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其他关心本规划的人士。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针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如规划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是否同意规划的事实、对规划环保方面的相关意见及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范畴内。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与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也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附具真实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情况的理由进行详细说明。
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