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3-07-10 16:3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以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规划概要: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分为北区和南区,其中北区东至S237省道(振兴路),北至郑少洛高速,西至焦河,南至寺里河;南区东至S325省道,北至登白线,西至石淙河,南至G343国道。开发区围合范围共16.6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共14.68平方公里,北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8.24平方公里,南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44平方公里。规划主导产业为无机非金属材料、装备制造和新型建材。规划年限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

园区开发与保护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及演变趋势、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预测与评价、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协调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与会商意见、评价结论。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0371-85507286

通讯地址: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建设路13号

三、承担本次规划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0371-63717529

邮箱:hnshdhbkj@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作为可能受规划影响的公众,请您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1)公众对开发区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目前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公众对开发区规划建设的支持与意见;

(4)公众对开发区产业结构、布局的建议;

(5)其他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与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也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附具真实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情况的理由进行详细说明。



                                 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