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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嵩山宣传语、主题歌、形象标识、旅游纪念品有奖征集启事
来源:登封市信息网络中心  时间:2010-07-28 09:27:00  
中岳嵩山是我国著名的五岳名山之一,被誉为“天地之中、万山之祖、文化圣山”。嵩山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名胜古迹繁多,是世界地质公园、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因其拥有“一天一地,一佛一道,一文一武”齐聚一山而闻名天下。嵩山是地球几十亿年沧桑巨变的一部史书,被地质学家誉为 “五代同堂”的天然地质博物馆。嵩山融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于一体,集佛、道、儒三教于一山,“抬脚踢到秦文化,伸手摸到汉砖瓦”是对嵩山的形象描绘。 

为进一步扩大嵩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国内外游客,促进嵩山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现面向全国征集嵩山宣传语、主题歌、形象标识(LOGO)及旅游纪念品。

一、征集要求

宣传语、主题歌、形象标识及旅游纪念品要充分体现嵩山特色,突出文化内涵及鲜明价值。旅游宣传语要易读易记易传播,富有感染力,符合游客的心理需求。主题歌要求词曲优美,易于传唱,生命力强。形象标识能反映嵩山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自然风光。旅游纪念品要有浓郁的文化、地域特色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评选方法及奖励标准

(一)评选方法

由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公布初评入围优秀作品和作者;再由大众及各有关方面人士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评选,评委会结合投票评选结果进行最终评定。

(二)奖励标准

对于最终确定使用的宣传语、主题歌(词、曲分开)、形象标识,每项将给予3万元奖励。凡初评入围的作品,均可获得一定奖励。旅游纪念品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现金10000元、8000元、5000元。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

四、投稿地址

作品请寄:河南省登封市中岳大街146号嵩管委宣传科

邮编:452470   电子邮箱:songshanlvyou@163.com

服务电话:0371—62889259   

五、特别声明

1、应征者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对征集的旅游宣传宣传语、主题歌曲、形象标识入围和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并享有著作权(支付奖金视为著作权买断)。旅游纪念品设计凡获得奖项者,主办方即自动拥有知识产权。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欢迎国内外广大文化、旅游爱好者、专业人士以及创意团队等踊跃参加。资料查询请浏览: www.songshan.gov.cn   www.dengfeng.gov.cn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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