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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遗环境整治工作拟表彰模范群众代表先进事迹公示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1-07-15 17:39:00  

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遗环境整治工作

拟表彰模范群众代表先进事迹公示

 

2010年8月1日,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39项世界遗产。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期间,全市广大群众识大体、顾大局,以高尚的人格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不畏艰辛的斗志,通过多种形式,全力支持、参与“申遗”工作,为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更加积极扎实地做好登封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工作,共同建设好全市人民的精神家园,市政府对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遗环境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群众代表予以通报表彰。现将由各个方面推选出来的12名模范群众代表有关情况向全市公示

范德兴,男,现年68岁,中岳街道办事处中岳庙居委会群众。申遗期间同志第一搬进了申遗指挥部指定的临时居住地,并且走村串户,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入户的15户全部按时搬迁。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全村搬迁形成高潮,使全村按照预定目标提前完成搬迁任务。

胡松振,男,现年65岁,中岳街道办事处中岳庙居委会群众。申遗期间,该同志虽然文化程度有限,但他认真学习领上级精神,积极宣传申遗的重大意义,带头签订各项协议,并及时召开家庭会议,子女们全部按照要求签订协议,有力保证了申遗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郭建增,男,现年60岁,中岳街道办事处中岳庙居委会群众。申遗期间,该同志全力支持,按要求及时完成了协议签订、搬迁和分房入住等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和带头作用。同时,他积极宣传申遗工作的重大意义,亲自走访同事和朋友几十户,劝导他们配合搬迁工作。

蒋占,男,现年52岁,嵩阳街道办事处嵩溪园2组群众。申遗期间,女儿重病住院紧急抢救,后抢救无效死亡,但该同志强忍悲痛,充分理解申遗工作,积极配合,在女儿去世后立即腾房搬迁,其“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全村干部群众。

薛丁山,男,现年52岁,嵩阳街道办事处嵩山村13组群众。申遗期间,他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搬迁动员,顶住个别群众嘲讽、白眼甚至辱骂的压力,带头签订协议,率先搬家拆房,起到了较好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打开了嵩山村搬迁工作的突破口。

炎军,男,现年42岁,嵩阳办事处嵩溪园社区居委会1组群众。申遗期间,他积极配合迁工作,主动签订迁协议,率先腾房搬迁,并积极向左邻右舍宣传政策,直接影响和带领了多户群众的迁工作。

赵和亮,男,现年52岁,家住登封市告成镇告成村18组。申遗期间,该同志作为告成村支记,顶着家人的极力反对第一个,建立了党员干部带头拆迁村干部分片包干、片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层层分包责任制,带领村两委人员,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奔波在申遗搬迁工作第一线,走村入户,扎实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圆满完成了告成村搬迁工作。

李朝敏,男,现年54岁,家住登封市告成镇告成村12组。申遗期间,他自愿把自己作为搬迁第一户,率先签订搬迁协议,带头维持房屋原状,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加盖临时房屋,有效遏制了房屋加盖苗头。在后来的安置中,按照补偿政策,他可以得到两套房,但由于房源紧张,他主动提出只要一套房,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李中林,男,现年57岁,家住登封市告成镇告成村14组。申遗期间,他积极做好家人工作,在本组中率先签订搬迁协议,并顶着极少数群众的谩骂,走街串巷大力宣传申遗工作的重要性。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周围群众纷纷签订了搬迁协议,有力保证了14组申遗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李元振,男,现年60岁,少林街道办事处郭店村人。申遗期间,该同志作为郭店村村委主任,走村串户与农民交谈,听民声、察民情,宣传申遗工作的意义与好处,直面申遗环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尽心尽力解决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和需求,圆满完成了申遗群众搬迁、环境整治和安置工作,并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张治福,男,现年61岁,少林街道办事处西十里村人。申遗期间,该同志作为村支部副书记,率先拆掉自己的房子,说服亲戚拆掉房子,顶着群众的不理解和漫骂,三番五次搬迁群众家中做思想工作,直到做通为止由于工作过度劳累,他病倒在床上,家人和亲属都劝他休息,可他却坚持到拆迁一线督促拆迁工作的开展。在他的示范带动和努力工作下,圆满完成了西十里村96户36000平方米的拆迁任务及申遗后续9项工作任务,并建成投用了西十里安置小区。

杨海潮,男,现年61岁,少林街道办事处玄天庙村人。申遗期间,该同志作为村委会副主任,率先搬迁,积极带头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不分白天和黑夜,推进小区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圆满完成了登少公路两侧26户搬迁群众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如果上述同志有影响表彰的问题,请于2011721日前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登封市世界遗产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为便于组织调查核实,反映问题的同志请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公示时间为7天,2011年71521日。公示期间,登封市世界遗产管理办公室受理来电。

联系电话:0371-62872569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一年七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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