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满意度表决结果的公告
为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和《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12月30日登封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出席21人,符合法定人数,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1、市法院关于少年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报告,满意21票,不满意0票,弃权票0票。
2、市检察院关于科技强检工作情况报告,满意21票,不满意0票,弃权票0票。
3、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满意21票,不满意0票,弃权票0票。
4、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四件议案和“十件实事”的办理情况报告,满意21票,不满意0票,弃权票0票。
5、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满意21票、不满意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登封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