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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信息办  时间:2009-11-27 16:17:00  

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登封市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报告书的编制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登封市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简介:登封市产业集聚区为河南省确定的首批175个产业集聚区之一,位于河南省登封市东城区东南部,规划范围为郑少洛高速公路以南,焦河以东,寺里河以北,永登高速公路两侧,S237以西所围合的区域,总面积9.7 k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共110.44 hm2,占总用地面积的11.38%,已建成用地主要包括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市政设施用地;其他用地共860.27 hm2,占总用地面积的88.62%,主要包括村庄用地、水域、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村庄用地71.36 hm2,占8.30%,水域及其他用地占91.70%

总体发展目标:结合产业发展定位和登封市自身优势资源,以铝品加工制造业和以汽车零部件、矿山与工程机械制造为主的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同时吸引关联产业,形成登封市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循环经济的推动器,带动地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转换,促进整个循环城市的发展。35年后初步形成基础产业完善、主导产业凸显和优势产业清晰的工业集聚区产业体系,最终把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中西部铝品加工制造基地,河南省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登封市现代化新城区。

(二)污染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 大气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集聚区规划由热源三厂集中供热,规划选择天然气作为气源类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集聚区发展方向为铝品加工制造业和以汽车零部件、矿山与工程机械制造为主攻方向的装备制造业,为排放少量工业废气的行业,预计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规划实施后,环境空气质量有所降低,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可维持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满足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对有组织排放工艺尾气必须治理达标排放,同时严格控制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2) 水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集聚区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实施后集聚区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部分作为中水回用,剩余部分排入寺里河和石淙河,汇入颖河,对颖河水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经预测颖河评价河段仍可维持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

水环境保护措施: 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 对进驻产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加强水环境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 实行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对区域现有污染源进行综合治理。

(3) 声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后集聚区噪声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优化规划布局,加强管理,采用植树绿化等措施防治噪声。

 (4) 产业集聚区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对固废进行处理,并鼓励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废物产生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分析认为,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的开发、建设、运营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规划调整意见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登封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区筹建委员会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路登封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区筹建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3526858463

Emaildfgyyq@126.com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红旗路34

 联系人:谢磊

联系电话:0371-63816083

传真:0371-63813313

电子邮箱:hnjchp@163.com

邮政编码:45000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同时在了解规划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及结论的基础上,公众可就下列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在规划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里,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您认为规划评价内容是否存在缺失,评价结论是否可信,评价建议及要求是否可行?

3)您是否同意规划在拟选区域建设?如果您不同意,请说明理由,并提出你的建议

4)其它你关注的问题,以及您要表达的关点、意见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以问卷调查表的形式索取公众的意见

2)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或规划提出单位咨询索取简本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公众参与座谈会陈述自己的意见。

您可以采用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请到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咨询。

(八)公示时间

从即日起公示10天。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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