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防洪法》《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划定了白沙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现公告如下:
白沙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表
水库名称 |
管理范围 |
保护范围 |
白沙水库 |
库区:迁赔线225.84米(废黄河口高程226.00米)以下; 主坝:下游坡脚外200米,两头至分水岭之间; 副坝:下游坡脚外50米,两坝头外50米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200米延长线之间; 副溢洪道:建筑物边线外10米; 已经划定的管理范围大于上述标准的,不再变更。 |
库区:校核洪水位线235.40米(废黄河口高程235.56米)以下; 主坝:管理范围线外延300米; 副坝:管理范围线外延300米; 副溢洪道:管理范围线外延10米。 |
尾水渠 |
开口线外5米 |
管理范围线外延5米 |
登封市人民政府
2020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