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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籍教师回调公告
来源: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0-04-21 16:33:00  

为弥补我市教师不足,经登封市编委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实行登封籍在外工作教师回调政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调条件

在外地工作的事业在编人员、见习期(试用期)已满、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的登封籍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回调程序

1.报名。2020年5月6日至5月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到登封市教体局编制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2.考察。由市人社局、编办和教体局联合对申请回调人员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提交市编委会研究。

3.手续办理。根据市编委会研究意见,由市人社、财政、编制、教育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具体事宜咨询登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62882903。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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