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登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管控服务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人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郑州市及我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戴口罩、必须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在具体指导下赴指定发热门诊诊疗。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登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并由乡镇办指导进行。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每户家庭每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禁止网络预订短租旅居房经营,加强对长期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登。除经批准同意的保民生和抗击疫情相关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严禁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未经许可私自开学,必须规劝外地教师教练不得提前返登。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城乡居民群众要对本小区、社区、村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履职尽责,搞形式主义的,可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督导组举报,举报电话:62862801。
通告中涉及的具体措施实施细则和办法标准由指挥部和乡镇办在实施区域另行发布。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