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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功夫古籍的若干考证(二)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6-11-15 10:47:00  
二、关于《少林棍法阐宗》

1、作者生平与著作特点

《少林棍法阐宗》(以下简称《阐宗》)著者程宗猷(1561—?),字冲斗,据说他是“磊落魁伟,慷慨然诺”,“广额修臂,雄力劲节,望之凛然”,但又谈吐不俗,“恂恂儒也”。他尝“游梁魏间”,(4)向江浙人刘云峰学得倭刀法,向河南人李克复学得枪法,又曾入少林寺十余年,学习少林棍法,于是“得以尽其法而超悟之”。据说当时是“素负雄力绝技者,远相访谒,无虚日。一交臂间,辄索然如小巫而去。故声走海内,闻者亦避舍逊焉”。(5)于是程冲斗声名远播,许多人来请他出任军职。后来天津巡抚李公特聘其为都司佥书,程冲斗遂率家族子弟八十余人从戎。李公调任内地后,程冲斗才辞职还乡。《阐宗》为其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所著,后在天启元年(1621年)与《蹶张心法》、《长枪法选》、《单刀法选》合并,以《耕余剩技》为书名刊行。晚年,程冲斗又撰成《射史》八卷。

程冲斗对少林棍法推崇备至,除了称其为“圣传”、“秘授”,肯定“棍为艺中魁首”外,他还借《阐宗》其他人的序和跋,从各个角度来赞扬少林棍。如“秦民奋其白梃,胜广一时首难,安在古兵法制耶?近世少林沙门,始以是技显”(6)。“棍法古未有,自紧那罗王以观音显化,演教少室,遂开千载法门”(7)。说棍法为少林首创。“棍法不事勇,是为大威力。剑戟诸器械,不能与棍敌”(8)。又是在盛赞少林棍的威力。

《阐宗》分上中下三卷。上卷有“小夜叉棍”第一路、第二路、第五路,“大夜叉棍”第一路,“阴手棍”第一路棍谱和棍图;有“破棍谱并注凡六路”,“又破棍谱并注凡三路”。中卷有“棍式一图”、“枪式三图”、“棍式五十五图”、“棍式歌诀五十二首”。下卷有“问答四十条”。

由《阐宗》看,明代的少林功夫有如下特点:

(1)少林功夫以棍术著称,但即便是明代,有名的棍法也不止少林一家。《阐宗·问答篇》也提到:“惟杨家枪、太祖长拳、绵张短打、孙家阴手棍、少林兼枪带棒,乃五家正宗。”棍用阴手是孙家棍特点,兼枪带棒则是少林棍的特点。同篇又提到:“或问曰:“人动称少林棍,今观图诀,俱是枪法,何也?”余曰:“谚云:打人千下,不如一扎。故少林三分枪法,七分棍法,兼枪带棒。此少林为棍中白眉也。”言枪法者说少林是以棍入枪,言棍法者说少林是以枪入棍,看来“兼枪带棒”就是枪棍合一。兼枪带棒的特点,实际上是军事武术简单、实用的特点。

(2)如果少林功夫仅仅是一般军事武术,或者说它的特点完全同于一般军事武术,那少林功夫本身可以说毫无意义。少林功夫的价值在于:它代表了中国武术前一阶段的最高峰,它的内部已经有了中国武术后一阶段的萌芽。在《阐宗》中,我们不难发现这种萌芽。内家拳系的某些原则,在少林功夫中已经初步提到了。

如《阐宗·问答篇》有:“或问曰:‘吾闻棍打起手,可常恃乎?’余曰:‘艺中有先人发,后人至,旧力略过,新力未生之法。此等玄机,真千古不发之秘。能于此中解悟,权巧制敌,使彼进之不可,退之不能,束手畏伏,方为无敌。”今天的内家拳系所云为“后发先至”,似乎《阐宗》正好与之相悖,但仔细琢磨不难看出,《阐宗》之“先发后至”实际上正是内家之“后发先至”,只不过一个由对手而言,一个由自己而言。

又如《阐宗》普行《赞》云:“法惟不犯硬,是为恒随顺。静定以制动,心手如如故。”内家的以静制动,原来在少林功夫中已有初萌。说内家源于少林,如此看来却也不是一丝道理没有。《阐宗·问答篇》还有:“或问曰:‘先发后至固矣,如彼待我发,我待彼发,将遂已乎?’余曰:‘法中有云:彼枪发,我枪拿;彼枪不动,我枪扎。此一扎也,不浅不深,非真非伪,明此机者,进乎技矣。故法有彼静我乱,彼乱我静;静中用乱,乱中用静。此取胜之妙用,学者当体认也。”实际上更提出了“以静制动,以动制静”。

《阐宗》是保存至今的最早的完备武术专著,和最早的少林功夫专著,以及惟一确凿无疑的少林功夫著作,其在武术史上的地位当然无庸置疑。但时人及后人对这部书的评价也不尽相同,如《武备志》的作者茅元仪,就在他的著作中对《少林棍法阐宗》绝口称赞,说天下所有的武术都以棍法为宗,天下所有的棍法都以少林为宗,而程冲斗的《少林棍法阐宗》阐述棍法极详,无有超过他者。但清代的吴殳却对《少林棍法阐宗》的棍法持否定的态度。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实际上代表了军事武术家和民间武术家基于不同武术的不同认识。

2、程冲斗籍贯是四川还是安徽

程冲斗的籍贯应该说不应成为问题,为《阐宗》作序的侯安国,在序中已说明他本为官于海门,“当事者调余休宁”,即为休宁的官员。到休宁后,“居无何,上舍程生讳子颐者,持其叔氏所著《耕余剩技》来谒”,并称其家族子弟人人能武。侯提出想看看,结果“后五日,程氏子弟十余人,各持其器至”,显然程氏家族居住地离休宁治所很近。天津巡抚李公想聘请程冲斗任职,侯安国马上就可以通知程,程又可以立即赶到侯处,也证明了这一点。由书中序跋所云程冲斗“遨游梁楚间”;曾将一少林寺僧请至“六安”(今安徽境内);及有人在“留都”(今南京)获赠其书等看,他一生活动基本上都在东南。另外,侯安国序中激骂程冲斗、回答天津巡抚李公的口气,以及做主以圣旨中“义勇可嘉”句为程冲斗立牌坊等看来,侯似乎就是休宁长官,亦即程冲斗的父母官。程冲斗为休宁人似乎没有什么疑问。然而唐豪先生提到:“民国庚午,沪书贾徐鹤龄者,易《阐宗》之名为《少林白眉棍法》,末多落地梅花一势,其法:蹲身置棍于地,以示无备,敌来取便应用,此法初视若巧,然易为人识破。其诀云:“此棍死中翻活,无中生有,诸势可变,得其巧者,方可用此法--金龙心法。”据徐鹤龄序称,原系锦江陈氏秘本,此势他书所缺,故自诩为全。不知万历丙辰之《阐宗》,及天启辛酉《耕余剩技》之《阐宗》,皆冲斗所自雕板行世,其中皆无落地梅花,可证此势乃后人所加。又冲斗《射史》自序,言其家世新安,徐鹤龄序,竟称冲斗为四川人,寄籍皖省六安。盖抄本出于锦江陈氏,锦江为蜀省河川,徐遂以冲斗亦籍四川,可笑孰甚。按冲斗为休宁汊口人,六安乃迎少林寺广按号墨堂者从学之地,所谓四川也,六安也,无一不出臆度。”⑨但唐豪先生没有说徐鹤龄根据何在或者说有没有一点根据。

其实徐鹤龄的根据是有的,那就是《阐宗》陈世竣《集序》中提到过“新都程氏”,以及《阐宗》正文前《少林棍法阐宗》书名下标明有“新都程冲斗宗猷著”。汉代四川即置有新都县,今天四川仍有新都县,于是不少人都以为程冲斗籍贯的新都即四川的新都。不仅是徐鹤龄,著《中国武术史略》的松田智隆,即在其著作中云:“程宗猷(1561-?),字冲斗,安徽休宁人(《武备志》认为是四川新都人)”。但查《武备志》原文却是:“茅元仪曰:‘诸艺宗于棍,棍宗于少林,少林之说莫详于近世新都程宗猷之《阐宗》。’”茅元仪实际上只是照录了《阐宗》所云。茅元仪不知明不明白,但松田智隆却显然在纳闷了。明眼人一看《阐宗》序跋内容,便不难认定程冲斗是休宁人。但唐豪先生只提程冲斗《射史》自序言其家世“新安”,却不解释《阐宗》正文题下自称其籍贯“新都”,让人怀疑也是在作回避。

查《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八“徽州府”载称:三国时吴国在汉丹阳郡地分置新都郡,晋太康元年改名新安郡。隋朝时,移治所安徽休宁县、歙县。中国士人述其籍贯喜欢用古地名,而休宁曾经名为新都和新安,这就是程冲斗列籍贯有时称新都、有时称新安的原因。然此新都非彼新都,安徽之新都非四川之新都也。

3、家族习武与鼓励义勇在《阐宗》中的反映

《阐宗》陈世竣《少林棍法阐宗集序》云:“新都程氏,甲于邑里,其族数千人,多业儒取甲第,朱轮华毂相望耳,”俨然大族。程氏族人在程冲斗的带动下习武成风,侯安国《叙》云:他曾问程冲斗侄子程子颐其家有多少人会武艺,结果回答是“父子兄弟辈俱能之”。在他的邀请下,随后“程氏子弟十余人各手持其器至。刀戟犀利,鞭简皆重数十斤。始命之独舞,再对舞,继之群舞,飘絮飞雪,回若旋风。余不觉拊掌曰:“弄丸乎?承蜩乎?妙哉,技至此乎。”侯《叙》谈到他初劝程氏族人应募时,曾被程氏族人拒绝,理由之一便是“家事颇饶”,练武不过是“原为自保身家计”。这显然证明,家族习武在明代非常流行。侯《叙》又提到:天津巡抚李公闻程氏之名,托他代为礼聘。但程子颐一再推脱,后来他发了脾气,连骂带激,程宗猷终于“带其家丁八十余人”,前往天津。李公“见其人之威猛,器之精利,技之熟巧,欢然有当也。遂授宗猷以佥书,子颐以守备,诸子弟皆把总等职。”李公还将此事奏闻朝廷,结果圣旨还有“义勇可嘉”等语。由此亦可看出,明代非常鼓励民间习武,这显然与民兵制度的存在是一致的。

4、少林功夫主要是军事武术在《阐宗》中的反映

《阐宗·问答篇》有:

“或问曰:‘用武以披坚重铠掩避锋銛,今图中尽绘裸体单裤者,果何意乎?’余曰:‘图中绘以赤体者,分腕肘两拳之阴阳,胸背之正侧,二足之顺拗虚实,面目之斜正高下。使人观图习演,则足不乱踵,胸不乱向,手中之关键不紊,而身之转换变势易识也。岂可泥为定矩乎?”

图绘为赤身裸体,只是为了“观图习演”的方便,但“用武”--使用武术时却要“披坚重铠”,程冲斗所承传的少林棍法,显然是战阵所用的军事武术。无怪乎程冲斗棍法的特点是所谓“大封大劈”、“掀天揭地”;亦无怪乎吴殳要讥讽其为“牛斗”。

《阐宗·问答篇》又有:

“或问曰:‘语云枪乃艺中之王,以其各器难敌也。又谓棍为艺中魁首者,此何说乎?’余曰:‘凡武备众器,非无妙用,但身手足法,多不能外乎棍。’”

对“枪乃艺中之王”的观点,众口一词,既是吴殳极力赞同的,军事武术家对此也没有非议,戚继光亦称枪手为“杀手”,因为这是从其威力立论,是用事实说话,即“各器难敌”。然而对“棍为艺中魁首”的看法,却阵线分明,它为戚继光、俞大猷、何良臣、程冲斗等军事武术家所称道,但遭到了清代以吴殳为代表的民间武术家的嘲讽。其实这个分歧只是因为立论的角度不同。吴殳站在极端个性化、极为细腻复杂的民间武术的立场,自然反对少林以棍入枪,以棍法充枪法。但程冲斗等人,由极端集体化、极为简单实用的军事武术的立场,自然提倡以力量和速度为主的棍法入枪法。这就是“身手足法,多不能外乎棍”。少林棍作为军事武术自有它的道理,那就是程冲斗在《长枪法选》中所云:

“制胜之方,其要亦惟以中平为主。虽有堋、拿、勾、捉等法,深思临敌便捷,可望常胜者,无过大封大劈为最上。何也?询曾临敌者云:‘斗杀之际,人心慌意乱,惟以其枪击地而已。此非平日演习之过,乃慌忙之际,常情固如是耳。’今大封大劈,有类于击地之常情。而借地之势,反易于起扎。”

《阐宗·总论》又有:

“盖闻兵法有正有奇、有虚有实。度众寡强弱之势,决高下劳逸之机,识前后左右之局,彼己主客之形。有长而匿短,有短而见长。有呼而动九天,有吸而动九地。能阴能阳,能柔能刚。可攻可守,可纵可横。今少林棍法,包罗变化,大类是焉。”

以兵法喻武术,应该说和少林功夫最早主要属于军事武术,与战争关系密切,因此也受兵法影响有关。

《阐宗·问答篇》有:

“能于此中解悟,权巧制敌,使彼进之不可,退之不能,束手畏伏,方为无敌。若未成列而袭人,此不过偷疾取胜而已,何以伏人哉。”

讲“未成列”之类,足证少林功夫是阵战所用的军旅武术。

5、少林功夫传授公开化倾向在《阐宗》中的反映

当然首先要说明的是,少林功夫传授的公开化倾向,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仅是在和旧时代其它武术流派秘密承传状况相比较的意义上,可以认为少林功夫存在着一种公开化的倾向。

如《阐宗》汪以时《集序》提到:程冲斗“憩少林者屡矣。遂师友其魁杰,得尽其技”。程冲斗在少林寺以哪些人为师为友呢?他在《阐宗·纪略》中自述其在少林寺:

“前后阅十余载,始事洪纪师,溷迹徒众,梗概粗闻,未惮厥技。时洪转师年逾八十耄矣,棍法神异,寺众推尊,嗣复师之。日得闻所未闻。宗想、宗岱二师,又称同好,练习之力居多。后有广按师者,乃法门中高足,尽得转师之技而神之。耳提面命,开示神奇,后从出寺同游。积有年岁,变换之神机,操纵之妙运,由生诣熟,缘渐得顿。”

尽管程冲斗是大户人家子弟,“挟赀游少林”,少林寺不会没有优待。但他在少林寺一住就是十几年,先后拜过洪纪、洪转、宗想、宗岱、广按等僧人为师,后来还把广按接到他的家中长住,尽得其艺。另外,和他同时在少林寺学艺的,还有武学生云水、其侄君信、太学生涵初等。少林寺如果没有武术公开化的传统,这些都是难以想象的。

程冲斗曾自述其撰著《阐宗》的缘由:

“昔曾同学少林者,尝以少林棍法只凭师僧口授心识,谓余尝创图诀,公诸同志。余谢不敏。久之,四方贤俊,妄相推借,督以为隐,乃不获已。爰从暇日,裒集师友所授,及阅历证合者,命工缮写图象,不辞鄙俚,缀以歌诀于左,积录成帙,名曰《少林棍法阐宗》。庶几一触目间而形势昭然,俾人人得以自师云耳。虽然,以一言而决胜负之机,一势而寓变化之状,虽曰末技,不无苦心。世有同志,倘缘是编假筏登岸,于以壮干城,靖疆圉,俾师门之指授益藉光且大也。是又余之志也夫。”

程冲斗明确提出了要“公诸同志”,其最终目的是“壮干城,靖疆圉”,境界是相当高了。

《阐宗》汪以时《集序》提到:该书刊行后,“向所谓秘莫问者,披阅了若指掌。都人士尚武者,缮写服习,竟景附之,甚有冒其名以诧四方。君不知,问,且曰:‘是代吾广布者也’。”亦足以见程冲斗之胸襟。

在《阐宗·问答篇》中程冲斗云“或问曰:‘长枪则有杨家、马家、沙家之类,长拳则有太祖、温家之类,短打则有绵张、任家之类,皆因独步神奇,故不泥陈迹,不袭师名。今子棍法通玄,不让枪拳诸名家,即谓之程家棍,非夸也,何斤斤以少林冠诸首哉?’余谓曰:‘惟水有源,木有本。吾虽不敢列枪棍之林,然一得之见,莫非少林之所陶熔,而敢窃其美名,背其所自哉?’”程冲斗的大度,固然一方面如其侄子程子颐在《阐宗·小序》中所云:“至标其首,必曰《少林棍法阐宗》,终不忍背本以邀名,不敢窃名以蔽贤。与古之因功名以毙其母,要功名以烹子,尽师道而反戈,忌讳学成而追劫者,不可同时而语。其心术行谊,将游道德之圃,列圣贤之林矣,岂区区才略技艺者所可伦哉!”是程冲斗个人的道德修养决定;另一方面,谁敢说这和少林寺传授武艺公开化的大度的传统和影响无关呢?

少林寺武术传授的相对公开化,其一当然是因为得益于佛教的宽容和开放;其二应该还是与少林功夫的军事武术特点有关。军事武术简单实在,并无丝毫虚花神秘,也没有任何保密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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