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办理完毕
登封市人民政府
业主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上反映的“尚城名都物业费”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1、关于物业费1.8元的问题,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规定:2018年 10月 11日登封市承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开选聘为尚城名都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登封市承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我中心备案价格,住宅 2.50元/平方米/月,包括:行政办公费、环卫保洁费用、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费用、税金等费用。物业公司现收取住宅1.80元/平方米/月,符合物业管理招标规定。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如对现有的物业或收费价格不满意的,可按程序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召开业主大会,重新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或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价格质量等问题进行详细约定。
如还有什么疑问,请电话联系物业科:6287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