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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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
登封市人民政府
我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经调查,该处建筑位于崇福路东三十五巷11号,砖混结构,两层老房改造,现状为三层加一层。我局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于7月10日对该建筑物进行依法依规拆除部分墙体,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跟踪监控,加大该区域监管力度,确保违法建设行为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