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办理完毕
登封市人民政府
网友你好:
教育局指派相关科室人员,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1.2020年上学期共5个月,2月10日至5月10日三个月期间,因疫情原因,学生没有在校食宿,通过网络进行网上学习并接受老师辅导。5月10日至7月10日两个月期间,学生正常在校学习。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需退还学生不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和住宿费。
2.根据学生消费实际情况,学校核定学生生活费一、二年级每生每天9元,三、四年级每生每天10元,五、六年级每生每天11元。学生每月在校实际天数22天。学校一学期收住宿费100元,每月20元。
3.按学生不在校三个月时间计算,一、二年级每生退生活费600元、住宿费60元,合计660元;三、四年级每生退生活费660元、住宿费60元,合计720元;五、六年级每生退生活费720元、住宿费60元,合计780元。
4.7月12日,学校已把六年级学生应退费用发至班主任处,由班主任负责具体退还。一至五年级学生家长可自愿选择两种退费方式,一是由班主任负责直接退费,二是选择抵扣下学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