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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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
登封市人民政府
在接到写信人反映卢店镇少林大道南名镇小区自来水问题后,登封禹中供水有限公司立即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小区无物业,为DN50水表总表计量收费,注册水表后住户260余户。水费由该小区管水人员收取后交至登封禹中供水有限公司。依据《郑州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一)注册水表以下供水设施及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的注册水表表井由业主负责管理、维护”的规定,注册水表后的供水设施由该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目前名镇小区供水正常。名镇小区内并未建设二次供水设备,依据《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用水水压、水量要求超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应当设置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该小区内应建设二次加压设备以保证高楼层供水正常。建议:用户在遇到自来水问题时,可拨打供水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0371-62872633,公司将派专人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