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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
登封市人民政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一、关于拆迁时没人参与的问题: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为王某英和李某华的祖宅拆迁赔偿问题。王某英的老宅位于王堂村三组,2018年三组异地搬迁时,将其房屋拆除。由于王某英外嫁到洛阳并落户,搬迁房屋时,王某英老宅已多年无人居住,且其一直在洛阳生活,王某英就委托其侄子全权负责。王某英和时任三组组长的李广东协商赔偿事宜并留存有照片等佐证材料,也签订了有效的赔偿协议。最后由王某英侄子同三组组长李广东(反映人所称村长实为三组组长李广东)达成赔偿协议,而李广东本人因经济及其他问题于2020年7月16日被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异地留置,镇政府暂时未能与李广东进行调查核实,因此只能通过村委及群众进行侧面调查。
二、关于房屋被拆除补偿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6月,因山寺自然村(即王堂村三组)群众房屋在煤矿塌陷区范围内,房屋搬裂现象严重,王堂村委动员群众实行了整体搬迁,对原有房屋进行集中拆除。户口在本组并且常年在家居住的农户,被安置到颍阳镇紫云社区或国鑫社区居住。王某英家于1988年已随迁到丈夫李某生所工作的洛阳市宜阳化肥厂,王某英丈夫李某生于2016年因心脏病突发离世,王某英三个子女户口也落户洛阳市宜阳县,已各自成家立业,村中老宅长期闲置无人居住不符合安置政策,按2013年测算的房屋补偿款39040元(有矿方、镇政府、村委当事人及户主李某生签字)的50%予以赔付,李广东及王某英侄子李某经手已向王某英兑付了22000元整。
下一步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与您的沟通和交流,向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颍阳镇政府政务服务电话:0371-62790003。再次感谢您对颍阳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