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办理完毕
登封市人民政府
针对反映的问题和涉及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63号)及《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郑社保办[2017]6号)文件,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选择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步上传至国家或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省内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可实行直接结算。如果参保人员已在参保地办理了异地备案手续,但参保地所在统筹地区与就医地暂未开通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不能够直接结算,仍需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二、反映问题情况
(一)关于电话不通问题,属于电话更换。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拆分回归属地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2020]50号),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原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登封分局被拆分为登封市社会保险中心及登封市医疗保障中心,原咨询电话0371-62818823也变更为0371-62886870,并已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登封市人民医院是否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问题:根据《关于确定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豫社保函[2018]20号)文件,登封市人民医院为第六批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目前登封市人民医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运转正常。
(三)关于转诊不成功问题:因反映人参保地为河南省孟津县,属郑州市行政区域外,我局无法查询该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情况,建议反映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