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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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
登封市人民政府
我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经调查,该处建筑位于崇高路与少室路交叉口西南角处一间火烧烧饼铺,砖混结构,现状为一间一层,当事人为马峰。我局执法人员已约谈当事人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消除影响,当事人马峰表示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登政办〔2019〕37号)及《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清职责完善机制加强城市管理的通知》(登政办〔2020〕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督促、配合嵩阳办事处对该处违法建筑按照执法流程依法依规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