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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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
登封市人民政府
根据登政办【2018】58号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部门预防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一、1、经营场所集体聚餐承办者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2、各乡镇(区、办)对辖区内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负总责。3、市食药监局负责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4、对集体聚餐人数10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应提前一天向属地食药监所报告,承办者应按规定对当餐次全部食品进行留样。
二、对于投诉人反映的2020年10月18日登封市御鉴婚礼堂举行的婚宴,市场监管局未接到任何相关部门及承办方的报告,承办方也未按规定对当餐次全部食品进行留样。1、我局接到投诉人反映后,按照登政办【2018】58号规定,立即联合卫计委对有关情况进行初步核实,根据实地调查及卫计委提供的有关情况,7人有不适情况(5人去医院治疗,1人在家服药,1人轻微),与投诉人反映100多人情况不符;2、对于承办者未按规定对当餐次全部食品进行留样问题,我局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