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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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
登封市人民政府
我局接到市长邮箱转办通知后,立即安排中岳所执法人员对该事项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回复如下:投诉人于2020年12月6日参加登封市登之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汽车生产厂家举办的汽车试驾品鉴会,期间通过转账的形式支付“定金2000元”,并参加了公司的抽奖活动,获得奖品一件。现在无正当理由要求退款,该汽车销售公司拒绝调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终止调解,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登封市登之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汽车试驾品鉴会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我局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