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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
登封市人民政府
贵网友您好:来信已阅,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土地流转的承包经营权是何意的问题:依据上级规定,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目前,通过实施土地流转,是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土地增值的重要途径,是各级政府鼓励推进的一项惠民政策,符合当前农村发展实际的群众增收期盼。(二)关于如何在不改变土地性质情况下进行旅游开发的问题:花舞嵩山文旅项目是农业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流转出的耕地全部用作规模化农业经济作物,在发挥农业种植效益同时,兼具农业观光、体验功能实现生产、加工、文旅三产融合,如项目将大面积种植薰衣草,形成花海观赏,同时可提炼精油、化妆品。周边群众可务工,从事三产服务,保证土地性质仍是农业不变。(三)关于土地流转费用标准公示问题:村委多次向流转土地群众做过宣传,有纸质告知单,对群众代表进行多次培训,并要求传达给所有流转土地农户。目前仍有群众反映标准不清,说明我们的宣传工作有欠缺之处,下一步将由村干部入户再次进行动员宣传。(四)关于补偿标准问题:本次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共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土地租金按照每亩800/年,一年一付;二是一次性清表相关补偿费用2000元。主要包括青苗补偿费1000元,清表费用1000元;三是在约定时间内签协议奖励1000元/亩。第一年流转土地农户可收到3800元/亩费用,之后流转期内仅付每亩800元/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