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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爱我家园 携手同行——再生资源整治我们有话说”在线访谈
  • 访谈主题:

    登封市“爱我家园 携手同行——再生资源整治我们有话说”在线访谈

  • 访谈摘要:

  • 访谈时间:

    2018-08-09 16:18

  • 访谈嘉宾:

    市供销社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建森  

  • 嵩阳办事处副主任李东伟  

  •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王举  

  • 市工商质监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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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主持人: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不仅有利于节约资源、回收资源、改善民生,而且有利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造福社会,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市城镇化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显得日益重要,废旧物资收购成为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行业。今天,我们以“爱我家园 携手同行——再生资源整治我们有话说”为题,邀请市供销社、嵩阳办、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访谈。很多网友都不了解,目前我市再生资源的现状是怎么样的呢?安主任能否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下?

    (2018-08-09 10:02:16)
  • [嘉宾] 市供销社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建森:

    目前我市回收网点有营业执照的商户71家,其中市区25家,乡镇46家。流动商户大概180户左右,从业人员不低于300人,全部都是个体商户,由于我市再生资源市场起步比较晚,还没有一个专业、规范化的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目前商户属于自发形成,粗放经营,分部在市区三个办事处及各个乡镇。

    (2018-08-09 10:04:16)
  • [主持人] 主持人:

    这位网友提问说,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应该怎样设置呢?

    (2018-08-09 10:04:57)
  • [嘉宾] 市供销社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建森:

    根据《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章十二条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经营场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并采取绿化、美化措施,不得妨碍城市市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地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及建成区外二百米范围内和市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二百米范围内设置。

    (2018-08-09 10:05:59)
  • [主持人] 主持人:

    我们市供销社在这方面都负责哪些工作?

    (2018-08-09 10:06:16)
  • [嘉宾] 市供销社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建森:

    根据《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供销社作为行业主管单位负责的具体工作包括:贯彻落实上级行业发展政策,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实施行业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和体系建设标准,推动行业有序发展。培育、扶持、发展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实施龙头带动;加强对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业务指导,做好流动回收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开办者的备案管理。

    (2018-08-09 10:08:16)
  • [主持人] 主持人:

    一个网友很关心的问题是目前我市在再生资源管理上有什么规划吗?

    (2018-08-09 10:08:42)
  • [嘉宾] 市供销社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建森:

    针对我市目前再生资源行业市场现状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工作需要,现亟待形成一个合法化、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无害化的集中管理市场,将目前市区、城乡结合部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全部迁入市场统一管理,从而彻底解决这一城市顽疾。同时,还便于废旧物资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防止二次污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市供销社于今年4月已向市政府递交《关于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的请示》,6月向市政府递交《登封市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规划建设工作方案》,目前正在与各职能部门规划选址中。

    (2018-08-09 10:10:16)
  • [主持人] 主持人:

    那我们嵩阳办在再生资源治理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2018-08-09 10:10:58)
  • [嘉宾] 嵩阳办事处副主任李东伟:

    长期以来,废品收购站在废物利用、资源回收、节约能源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目前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居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环境恶劣影响市容等诸多问题。废品收购站是堆放居民废弃物和可再利用废品的重要去处。然而,这个特殊行业露天堆放、卫生极差,散发出的气味和污水都给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大的隐患。嵩阳办事处以“双城同创”为契机,按照“属地监管、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规范辖区再生资源经营秩序,督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搬迁,改善辖区废品收购站(点)“脏、乱、差、散”的面貌。一是全面排查,建立整治台账。对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站(点)进行了拉网式摸底调查,详细登记,建立规范整治工作台账,并逐一进行宣传,强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规范整治工作。二是分类整治,依法依规打击。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对收赃销赃、超范围经营、违规搭建、占道经营、场地和设备不达标、影响市容市貌、“脏乱差”等行为进行分类整治,依法依规打击,对不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坚决取缔。针对有照经营户,开展污染源头整治的政策宣讲及搬离辖区的耐心劝导。我处颍河路居委会书院河路小学南侧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境卫生脏乱差,物品堆放无序,孳生蚊蝇,周边群众反映强烈。因该再生资源回收站涉及大小18家废品回收站,搬迁整治难度很大,经颍河路居委会多次和回收站经营者们沟通、协调,最终做通回收站搬迁工作。此处再生资源回收站搬迁耗时一个月,居委会在清理搬迁后的生活垃圾时,动用了6辆渣土车连续工作两天,清运出生活垃圾400余吨。仅这一处再生资源回收站整治工作,办事处就投入了资金20余万元。目前嵩阳办共取缔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07家,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切实改善市区脏、乱、差、散的面貌。三是立足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利用社区居委会(村)监管员、网格长、社区居委会(村)书记、街道分管领导四级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质量,形成规范有序经营新常态。

    (2018-08-09 10:14:54)
  • [主持人] 主持人:

    好的。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的职责是什么?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有什么规定吗?

    (2018-08-09 10:15:16)
  • [嘉宾]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王举: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2018-08-09 10:16:18)
  • [主持人] 主持人:

    这也是很多网友关心的问题,对再生资源回收、出售有什么要求吗?违反规定会有怎样的处罚?

    (2018-08-09 10:16:58)
  • [嘉宾]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王举: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最高罚款2000元,并向社会公告;发现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而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公安机关最高罚款5000元。

    (2018-08-09 10:19:03)
  • [主持人] 主持人:

    那么我们市工商质监局作为监管部门,对这方面有什么要求吗?

    (2018-08-09 10:19:52)
  • [嘉宾] 市工商质监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相军:

    市国家卫生城市复验工作,不仅关系到登封长远发展,更关系到全体市民切身利益。维护好我们的城市环境,确保双创顺利通过,是我们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从工商质监局的监管角度,再生资源整治行业在创建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十三条规定,无照经营行为需接受立案调查处理。二是要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也就是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管护好门前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禁止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等工作。国家复审在即,希望商户朋友能立即行动起来,对照问题,一项一项落实,一条一条整改。以积极的姿态,饱满的热情,自觉的行动,投入到登封创卫活动中来。

    (2018-08-09 10:23:16)
  • [主持人]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四位的认真解答和广大网友朋友们的积极参与。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8-08-09 10: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