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登封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政府网站:登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
2.电子邮箱:dfsnwnjk@163.com
3.通讯地址:登封市中禾商务广场A座13楼
4.电话:62851800
附件: 1.《登封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登封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4年8月30日
登封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有关程序,市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8月30日至9月30日组织对《登封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1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林地确权和交易主体资格证明方面,经研究分析不采纳建议,主要是本办法第二十条 交易权益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产权的登记和颁证管理”已对登记和颁证事项做出了规定,并不影响已完成登记和颁证的交易行为的进行。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