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郑州市政府2023年12月5日下发的《关于延期执行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郑政文〔2023〕202号)的规定,我局起草了《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延期执行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371-62865928
邮箱:ghjfwk@163.com
政府网站:登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审批大厅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服务科窗口
邮编:452470
联系人:张小丽 电话:0371-62865928
2023年12月18日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延期执行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相关程序,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8日组织对《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延期执行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4条,均表示无意见。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委员会议研究后印发实施。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