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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征集!登封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
来源:登封发布  时间:2023-06-08 19:56:36  

登封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登封市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地方历史档案资料的综合档案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挖掘、全面收集记录登封市发展历史的珍贵档案资料,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自即日起,本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登封市涉及红色历史、本土特色、脱贫攻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及“7.20”特大暴雨灾害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一)红色档案资料

1.反映各个革命历史时期对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和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规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等。

2.各个革命历史时期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劳动模范的回忆录、传记、日记等。

3.各个革命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证书、布告、题词、票据、徽章、胸章等实物档案。

4.反映重大历史事件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二)本土特色档案资料

1.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登封市从事革命活动或视察工作时形成的讲话稿、题词、信函、照片、录音(像)等资料及使用过的实物。

2.登封市籍或在登封市境内工作、学习、生活过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历史名人、知名人物在登封市活动时期形成的具有历史意义和社会保存价值的讲话稿、题词、自传、书画作品等资料及实物。

3.登封市各个历史时期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形成的各种文书、典章法规、官民文契、报刊传单、旗帜印章等档案资料。

4.登封市各个历史时期的百姓生活、地域地貌、民俗民风、民族宗教、城市变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胜古迹等方面的照片、影像、家谱等各种载体档案资料。

5.登封市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学、书法、绘画等行业知名创作者创作的优秀艺术作品。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档案资料

1.市委市政府及部门(单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材料。

2.反映全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3.反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机构等共克时艰、奉献互助、联防联控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包括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4.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音乐、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作品等。

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向市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可组织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后以组织、团体名义统一捐赠,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人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市档案馆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视情况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2.寄存代管。对于确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所有人不愿捐赠和出售的,经双方协商,市档案馆可提供寄存保管服务,不收寄存费。

3.复制。对于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孤本,档案所有人不愿意以上述方式被征集的,经协商,在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对原件进行复制,复制费用由市档案馆承担。

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登封市档案馆

联 系 人:屈军涛

联系电话:0371-62759055

地    址:登封市市民文化中心西馆1楼

邮政编码:452470



登封市档案馆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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