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便民公告 正文
2019年市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出炉
来源:登封时讯  时间:2019-08-09 09:00:00  

8月7日下午,登封市2019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会议在菜园路初中举行,市教体局发布《登封市2019年市区公办小学初中报名须知》。

主要变化

今年将首次采用无纸化、网上报名,学生家长可关注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登封教育”,选择右下角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招生对象

七年级学生:必须是符合市区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一年级学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市区小学就读条件的儿童。

七年级在线报名时间为8月8日上午8:00-12日下午6:00,小学一年级在线报名时间为8月16日上午8:00-20日下午6:00,系统关闭前,24小时开放,请家长选择适应的时段登录系统,以免集中登录造成系统拥堵。在线报名时间内,初审、复核、分批公布录取结果同时进行。

资格类别

1.有户有房。即入学对象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同在一个户口簿上),同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市区有房产。应依据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管中心认定的购房合同,下同)登记地址,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报名。由招生学校组织入户审核。

2.有户无房。即入学对象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同在一个户口簿上)。可依据户口簿登记地址,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报名。由招生学校组织入户审核。

3.有房无户。即入学对象的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市区内有房产,但户口簿登记地址不在市区范围内。可依据房产证件登记地址,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报名。由招生学校组织入户审核。

4.市区重点工程拆迁户。入学对象的父母(或其中一方)持有与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回迁安置户),或“安置房证明”(已回迁安置户),或实际居住佐证材料,可依据被拆迁房登记地址或安置房登记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报名。由招生学校组织入户审核。

5.在市区务工的非登封籍居民,报名时需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由教体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核。

6.在市区务工的登封籍居民,报名时需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和2019年2月-6月“四险一金”缴纳凭证(其中一种凭证即可)。由教体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核。

7.个体经商户。报名时需提供其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的实体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入店审核。

8.政策照顾户。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智汇郑州”高层次人才、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等其他政策规定照顾的,报名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由教体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核。

市聋哑学校招生为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8月24日,请家长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到登封市聋哑学校直接报名就读。轻度残疾儿童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提醒注意:学生家长在报名前,要先查看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划片招生范围,严格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避免出现因自身失误造成的不必要麻烦。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