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便民公告 正文
登封市2018年示范性高中单独招收144名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
来源:登封教育  时间:2018-05-15 20:39:00  

为推进我市招生政策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我市示范性高中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经验,结合目前我市示范性高中(登封一中、实验高中、嵩阳高中,下同)招生政策和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在高中阶段学习特点,特制定此方案。

一、报名资格

(一)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

1.登封市在籍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育音乐美术方面具有一定发展潜力。

3.体育、音乐、美术不能兼报。

(二)体育尖子生

首先符合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初中阶段全省比赛单项前8名,集体前5名主力队员;郑州市比赛单项前8名,集体前5名主力队员;登封市比赛单项前2名,集体前5名主力队员。

二、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及体育尖子生招生计划

各学校根据《2018年示范性高中体音美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分专业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及体育尖子生。

三、专业测试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17日

2.报名地点:教体局体卫艺科212室

四、报名办法

1.以中心校、局直初中为单位统一报名。

2.交填写完整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纸质报名登记表一份(电子版发送dftygz@126.com邮箱)。

五、专业测试办法

体育、音乐、美术的特长生(含体育尖子生)专业测试工作在纪检信访室监督下由体卫艺科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成绩作为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

1.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

2.专业测试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专业测试内容见附件3。体育专业测试地点:嵩阳高中;音乐专业测试地点:登封一中;美术专业测试地点:实验高中。

六、录取程序和办法

(一)成绩公示

1.专业测试成绩公示,5月23—24日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在登封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若有疑问在公示期内可以申请复查成绩。

2.公示结束后按照招生计划1:2确定专业合格名单(体育108名,音乐90名,美术90名),5月25日将合格名单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填报志愿

1.志愿条件。取得示范性高中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合格资格(以网上公布为准)。

2.志愿设置

示范性高中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及体育尖子生志愿设一个学校志愿。即登封一中、实验高中、嵩阳高中。

(三)文化课考试

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和体育尖子生文化课考试随省中招统一考试进行。

(四)录取办法

1.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按1:1.5确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专业和文化课双合格者,根据其专业分数和中招统考文化课分数之总和,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尖子生:具备尖子生报名条件,并取得示范性高中体育特长生合格资格(以网上公布为准),由三所高中分别预选,教体局统一组织复试。专业复试合格的学生,经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各学校自主招生。

3.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和体育尖子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登封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有关要求

1.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及体育尖子生纳入学校高考升学绩效考核,各示范性高中必须加强特长生及尖子生教育教学管理。

2.未参加教体局组织的专业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体音美特长生和体育尖子生,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特长生名义录取。

3.根据各示范性高中体育特色发展情况,逐年增加特色学校(获得郑州市以上体育特色学校称号)相应专项体育尖子生招生计划。

附件:1.2018年示范性高中体音美特长生招生计划;

2.2018年示范性高中体音美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3.2018年示范性高中体音美特长生测试内容;

4.2018年示范性高中体音美特长生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1

2018年示范性高中体音美特长生及体育尖子生招生计划

 

类别

 

学校

登封一中

实验高中

嵩阳高中

体育特长生

45人

音乐特长生

45人

美术特长生

45人(含书法6人)

体育尖子生

3人

3人

3人

合计

48人

48人

48人

附件2

2018年示范性高中体音美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毕业学校(盖章)报考类别:

报名序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性别

专项

加试

备注

0185xxxxxx

注:1、报考类别填写体育、体育尖子、音乐、美术(书法)。 2、体育特长生需填报专项。3、体育尖子、音乐特长生需填写专项和加试项目。4、书法专业考生在备注栏注明。5、此表可下载复印(A4纸统一打印)。

附件3

登封市2018年示范性高中体音美特长生考试内容

一、测试内容及办法

(一)体育特长生(150分)。

1.身体素质:

(1)100米跑,每人一次机会。

(2)立定跳远,每人2次试跳,取最好一次。

(3)800米跑,每人一次机会。

2.专项技术:田径200米跑(男、女生)、400米跑(男、女生)、1500米跑(男、女生)、跳远(男、女生)、足球(男、女生)、篮球(男、女生)。

考试采用河南省普通高招体育专业术科考试项目办法。

(二)体育尖子生

除以上项目外,各学校自主预选,确定名单后,在纪检信访室监督下,由体卫艺科组织复试。复试合格的学生,经教体局批准后,各学校自主招生。

(三)音乐(150分)。

1.专业考试科目。

(1)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100分)

(2)视唱。(30分)

(3)听单音模唱。(10分)

2.加试科目。考生除必考专业主科之外,再任选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10分)

3.专业主科考试要求

(1)声乐:考试的曲目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考生自选一首曲目,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流行唱法等演唱测试(流行唱法考生自备伴奏,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乐谱,统一钢琴伴奏)。

(2)器乐: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等。测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等。考生自选一首曲目(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3)舞蹈:舞蹈种类主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舞蹈表演是测试学生的肢体艺术表现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表演内容由考生自定,时间控制在3-5分钟以内,考生自备音乐伴奏碟带。

4.视唱即看谱即唱。视唱考试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5.听音模唱。

主要测试学生对音高的听辨和模唱能力。 学生在听到钢琴弹奏的单音时,能够迅速听辨出该音的音高并用“啊”或“啦”音模唱出其音高。

6.加试科目。自备音乐并U盘存放。

(四)美术。

美术学科考试总分为150分,其中素描静物写生100分,人物速写50分。

书法专业考试总分100分,其中名帖临摹50分,书法创作50分。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上午8:00开始,各校带队教师务必于7:30将考生带到测试地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迟到者不准进场。

2.测试地点:

体育测试在嵩阳高中田径场、篮球场进行。

美术、书法专业测试在实验高中进行。

音乐测试在登封一中进行。

三、特长生测试注意事项

1.各校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由学校安排专职教师带队,按时到考试所在学校,并确保考生安全。

2.带好测试所需用品。其中体育考生要带好运动鞋,音乐考生要带好乐器(钢琴除外,由考点提供);美术考生要带好画板、铅笔(画笔)、胶带等工具(画纸由考点提供);书法专业考生要带好毛毡、毛笔、墨汁、砚台、镇尺等用具(宣纸由考点提供)。所有考生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凭中招体育测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

3.考生要服从安排,逐项参加考试。美术、书法考生只能在规定地方填写测试考号,不得在考卷上填写真实姓名或做任何标记。否则,成绩为0。

4.体育测试若遇风雨天,测试时间顺延。

5.考场实行封闭管理,一律凭证入场,非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不得入内。考试期间,考场工作人员手机关闭。

附件4

登封市2018年示范性高中体音美特长生招生测试

评分标准

一、体育评分标准

(一)体育特长生(含体育尖子生)。

(1)100米跑(40分) (2)立定跳远(40分)

(3)800米跑(40分) (4)专项(30分)

(二)运用河南省普通高招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标准。

二、音乐特长生考试评分标准

(一)声乐评分标准(100分)。

1.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

2.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能用准确的普通话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二)器乐评分标准(100分)。

1.演奏姿势、演奏方法正确,基本功良好。

2.对音乐作品有一定的理解,能正确把握音乐风格,有音乐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舞蹈评分标准(100分)。

1.作品表演连贯、完整。

2.具有良好的节奏感和协调性。

3.作品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四)视唱评分标准(30分)。

1.正确掌握音准、节奏,基本能做到视谱即唱。

2.能较熟练地掌握各种节奏节拍(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等)。

3.能用基本指挥图式划拍或击拍。

(五)听音模唱(10分)。

能快速、准确听辨出钢琴弹奏的单音、音高,并用洪亮、清晰的声音模唱出来。

(六)加试(10分)。

三、美术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一)素描评分标准(100分)。

1.构图适当(20分)。

2.形体结构、比例关系正确(30分)。

3.具有一定的体积感、空间感、质感等(30分)。

4.艺术表现力(20分)。

(二)速写人物评分标准(50分)。

1.构图适当(10分) 。

2.人体比例关系正确(20分)。

3.造型姿态自然生动(10分)。

4.线条表现流畅自然具有一定穿插、虚实包容关系(10分)。

四、书法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一)考试科目:书法(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书法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范围:① 临摹 ② 创作

3.工具材料:① 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② 四尺对开、斗方宣纸两张(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作品要求:根据提供的内容临摹、创作一幅条幅形式的书法作品。不写题目、诗作者、标点符号。落款只写“××年 夏书”。不写考生姓名,章法合理,书体自定。要求用繁体字创作。

(二)书法临摹科目评分标准(50分):

1.用笔处理得宜,线条质量佳,娴熟流畅(20分)。

2.结构准确(15分)。

3.整体章法统一(8分)。

4.能表达原帖韵味(7分)。

(三)书法创作科目评分标准(50分)

1、用笔处理得宜,线条质量佳,娴熟流畅(20分)。

2、处理好汉字笔画之间的空间安排关系。(10分)。

3、整体章法统一(5分)。

4、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有自己的理解和表达(10分)。

5、创作时不用繁体字,或书写时出现错字、别字、漏字酌情扣分。(5分)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