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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安发布十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来源:河南交通网  时间:2018-05-11 09:06:00  

5月8日上午,河南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在省人民大会堂召开。

河南省公安厅发布全省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前期,

30项公安改革惠民举措落地见效,

人民群众办事办证时间缩短、效率提高、成本降低

近年来,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推出三批共30项公安改革惠民举措,全部落地见效。

一是网上申办业务全面推开。“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全省累计注册用户2748万人,访问4.7亿人次,办理各类事项5517万件,面签通过用户近50万人。

二是居民身份证和户口办理更加方便。全面实施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制度,受理异地申领身份证39.8万人次。全省排查解决无户口人员5.1万人,很好地解决了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三是车驾管服务更加高效。18个省辖市全部开通驾驶人互联网自主预约考试,自主预约率达到100%。全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达到320家、检测线687条,较改革前分别增加95.1%、95.7%,有效解决检车难、排长队、非法中介扰民等问题。号牌发放更加阳光透明、便民高效。交通事故线上快处快赔服务平台APP注册平台用户约50万人、微信注册用户14.3万人,使用APP快速处理交通事故21.9万起。

四是港澳台再次签注更加快捷。将港澳台再次签注制作权下放,实现了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发放,大大缩短了群众办证时间。

今年,

再推出10项河南公安改革惠民新举措,

尽最大努力解决好群众办事办证的“烦心事”

1、推出居民身份证发放领取短信提醒服务。对完成制作并发放到派出所的身份证,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自动向申领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方便群众及时领取。

2、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设立公共户口。在所有城镇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设立公共户口,对符合落户城镇条件,在当地没有合法稳定住所、没有直系亲属投靠、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

3、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执勤“护学岗”。在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左右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

4、实现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运输许可网上预约。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和运输许可网上预约。

5、推广应用互联网缴纳驾考分科目费用。在现有窗口缴费或由所在的培训机构代为缴费的途径之外,会同财政部门再开通互联网缴费渠道,学员可利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交管12123”手机APP客户端分科目自行缴纳考试费用。

6、推行邮政网点代办公安交通管理业务。通过警邮合作,依托邮政网点,设置覆盖城乡的车管邮政便民服务平台,群众只需到邮政网点将所需资料提交邮政人员核查,并拍照上传,可由车管所后台工作人员自行办理,并通过邮政寄递第一时间送达群众手中。

7、在全省范围内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为深入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APP民用版软件的应用,会同省保监局联合创建线上(快处快赔)和线下(原有省内各地的快速理赔中心)相结合的发展新模式,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真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快速处理、快速拆解定损、快速理赔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8、缩短我省居民办理港澳台签注时限。将公安部规定的赴港澳地区或者台湾地区7个工作日的签注签发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

9、取消我省企业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固定时间限制。由原来固定的每年两次集中时间进行商务备案的方式,改为根据需求随时申请的商务备案方式,并可以申请多次签注便于多次往返。

10、推行消防合并验收制度。对装修工程竣工后、满足开业条件的项目,可以根据单位申报,将消防竣工验收与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另外,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河南省公安厅已于4月27日发布消息,自5月1日起,河南省全面实行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制度,确保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窗口一次即可完成申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的全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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