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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市场监管局、登封市消费者协会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登封发布  时间:2021-02-10 09:56:00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少不了亲朋聚会,但随着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进一步增大,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封市消费者协会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外出就餐要谨慎

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订购“年夜饭”等家庭宴席或者到旅游景区、农村庙会等地区就餐。如有需要,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馆就餐;用餐时实行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餐毕后将剩余食物打包带走,做到“光盘行动”,拒绝餐饮浪费;用餐时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味道是否异常,不吃感官异常的食物。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

家庭烹调要健康

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烹饪时要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隔夜、隔餐的熟食、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再次食用前务必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提倡“现买、现做、现吃”。

购买食品要安全

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不采购、不食用无“豫冷链”追溯码或扫码信息与包装信息不一致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工时注意烧熟煮透。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腐败变质。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封市消费者协会全体人员预祝大家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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