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和郑州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要求,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各采购单位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展前30日内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的主渠道是“登封市政府釆购网”,该网站设置了“釆购意向”专栏。有条件的采购单位也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开釆购意向。
《通知》明确,凡当年项目实施的集中釆购目录以内或者釆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釆购均应当公开釆购意向。网上商城实施的小额零星釆购暂不列入采购意向公开范围。公开的内容包括釆购项目名称、釆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釆购时间等。
《通知》强调,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让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各采购单位要统筹协调工作,增强采购项目实施计划性和进度概念,确保采购意向公开不遗漏、不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