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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登封市信访专家人才库的公告
来源:登封市信访局  时间:2022-05-27 11:26:40  

为贯彻落实中央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河南省信访复查复核办法》、《关于加强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登封市信访专家人才库。现面向市直单位和社会选聘信访专家,接受个人的申报和单位的推荐,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登高校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各领域专业人士以及市直有关单位的人员,且符合下述条件的,可以申报登封市信访专家人才库。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

2.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善于沟通表达,具有较强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能力;

4.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专家成员的职责   

1.参与领导接访、部门联合接访、处访和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解读政策法规,提供专业领域咨询服务;

2.参与会商研讨疑难信访个案,对信访事项“三到位”情况进行评查,提出评判意见和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

3.参与疑难复杂、久拖不决信访积案督查督导,协助做好息诉息访、矛盾化解工作;

4.参与信访事项听证评议、会商评查、调解、化解等,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5.参加市信访局组织的回访信访人和督办信访事项等活动。

三、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1.登封市信访专家人才库实行常年开放式建库,不设申报截止时间。但首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其申报表及其相关证书、证件材料等应于6月30日前报(发)送,以后定期组织对新申报的人员进行审核。

2.由市信访局开展的有关工作所需专家成员,原则上从登封市信访专家人才库中选任。

3.建立入库专家动态调整机制,市信访局定期开展对入库专家工作的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不能适应工作、不积极参与工作以及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的,将及时调整。

4.享受参加信访事项民主评议、会商评查和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化解等工作的劳务报酬,参照豫财办〔2018〕41号文件规定。

四、申报方式与资格审核

1.单位推荐。市信访局函请相关单位组织推荐,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后反馈推荐名单,并填写《登封市信访专家人才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416352567@163.com,纸质版报送至登封市信访局复查办。

2.个人申请。凡符合担任专家库成员条件的公民,填写《登封市信访专家人才库成员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416352567@163.com,纸质版报送至登封市信访局复查办。

3.登封市信访局将在甄别筛选的基础上拟定专家库人员名单,并在登封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联系人:曹李铭  联系电话:0371-62855383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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