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正在侦办“河南兴隆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登封办事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客户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诉讼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登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登封市公安局院内)。
二、登记对象:河南兴隆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登封办事处的集资客户。
三、登记时需携带的手续:请集资客户本人携带借款合同书、入股协议书、承诺函、二次承诺书、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返款银行凭证(银行交易明细)等资料。
四、注意事项:
1、请该案集资客户尽快如实登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登记日期: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6月18日,逾期不登记,引发的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3、请集资客户登记时提前预约,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措施。
特此公告。
注:之前已登记过的客户无需再次登记。
联系人:任警官 电话:18638198537
陈警官 电话:18638190671
登封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9日